这里的人们基本上含着金钥匙出生,因而大都格外桀骜不驯。且不谈这金钥匙纯不纯,如果他们没有被扫去灵智会不会过把一切应用的更加炉火纯青,总之,这里的人们心中大都自带反抗的火种。
这个王爷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且因此清醒地意识到了其中的危险性,于是在很早之前,他的认知就与几乎所有想出人头地的人们分道扬镳,不再走在一条路上。
他的计划分明就是在造当权王族的反,因而熟悉他的所有人都认为他的说法虽然四不像,但毫无疑问非常标准。从这个角度来看,实际上这个王爷没有一个熟人。
人与人之间差别并不大,但有的人却会给其他族群的群体像给动物起名一般起个蔑称,一般来说,这个给别的族起蔑称的人群是指文明人,而被起蔑称的则是野蛮人。
这种界定文明与野蛮的背后甚至没有参照实力水平,但很显然文明与野蛮的定义不可能是没素质的那一方是文明人。文明人的文明,必然另有所指。
这背后的原因其实不复杂。野蛮人的社会非常原始,而文明人的聚落里分工明确,常能养出闲人,这二者之间虽然都是人,却又天壤之别。很显然,野蛮人的社会结构下的组织能力极其有限,在发展潜力上就被甩开十万八千里,文明人在生产力落后的时候甚至能造出令人惊叹的奇观,而野蛮人甚至在全盛时期都自顾不暇。
当然这依旧与实力基本上没什么关系。野蛮人跳脸暴杀文明人的事非常正常,被野蛮人打没落的文明多得是,哪里都有。潜力这种东西,跟闹着玩似的没用。
而这其中文明的魔力才正在此处。文明的守旧派看似不可救药,实则不然。野蛮人可以打垮一个文明帝国,却不能杀死一个文明。文明带来的远超野蛮人治的住的人口规模会给那些自以为强大的野蛮人不管看得懂或看不懂都有两个选择:与潜力巨大的文明中的人结仇,长期厮杀并且必然输给民风调整后战力暴涨的文明,或是成为统治者,被迫学习自己见过的文明的治理手段,最后从野蛮人变成文明人,变成文明人的一部分。
守旧派看似不可救药,但在局势变得最不可救药的时候,他们对文明治下人不管不顾的特权却正是保留文明火种的一记猛药,让纵使取得胜利的野蛮人却不得不作出选择。
人类的文明对人类来说是不朽的。只有文明能杀死文明,没有野蛮人能够用他们原始的社会结构组装起足以抹杀文明的力量。即使在这里也是一样。
这正是这个王爷的内心所想。在他的眼里,人类就算掌握再强的力量都毫无意义。文明是不朽的,而人类却是腐朽的。人类作为文明治下的渺小臣民,根本不配和文明本身站在一个高度。文明中有千千万万个伟人,单人再怎么龇牙咧嘴,拉帮结伙,都无异于腐草荧光,哪配与日月争辉。
王爷着迷于真正不朽的文明,所有人在他眼里都是探索文明可能性的小白鼠,他自己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