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还怎么的!”陈峰奇怪。
“那你去吧,倒霉了可别怨我没提醒你!”美少女有些生气了。
“小妞,你咒哥!”陈峰佯装不满。
“真是让你笨死了。这种灵药为什么叫蜂尾花呀。因为它喜欢跟一种叫做迷魂蜂的蛮虫生长在一起。确切地说,它是以迷魂蜂蛮虫身上分泌的毒素和体液为养分来生长的,只会生长在迷魂蜂巢上。那可是迷魂蜂,你知道的吧?”
叶语冰真是快要被陈峰“朽木不可雕”般的迟钝反应给气坏了。
“你说的是那种非常喜欢以毒气熏瞎人兽眼睛,让人兽陷入迷魂状态,失去抵抗力,然后它们好趁机吸食人兽眼睛和血液的凶残蛮虫——迷魂蜂?”陈峰瞪大了眼睛。
他是听说过这种蛮虫的,每只个头仅有幼儿拳头那般大,品阶亦通常在一阶上,可胜在数量多,厉害无比。若是上百甚至数百只迷魂蜂呼的一下涌过来,就算是六七阶蛮兽或精血境后期的兽骑士也得狼狈逃窜。
经叶语冰一提醒,陈峰仔细观察,在蜂尾花所生之处,果然发现了一个极为隐蔽的蜂巢。那蜂巢跟附近岩石的颜色一模一样,若不是刻意仔细探查,根本就不会注意到。
此一类蛮虫,不喜光线,一般白天会躲在蜂巢内休息,晚上才会出来觅食,肆机袭击人类或蛮兽。可若是有人或兽白天扰到它们休息,那它们会狂暴发疯,会不惜一切代价进行攻击,直接杀死对方为止。
所以,这些家伙,个头虽小,品阶不高,可着实很不好惹!
这蜂巢看起来不大,可此蛮蜂一向群居,一般数量不少。此刻露在这外面的蜂巢,应只是一小部分。
陈峰头大了。
怪不得许如水那家伙采不到呢,恐怕以迷魂蜂的原因居多吧。因蜂尾花根部与迷魂蜂巢连成一体,一旦去采上面的蜂尾花,必然会惊动巢内的迷魂蜂。
“怎么办?”
想到抵挡迷魂蜂攻击的办法,陈峰眼睛先望了一眼手中的金线獾,又上下打量着身形玲珑有致的叶语冰。
“好像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你想干什么?”
被陈峰那极具渗透力的眼神扫视着,冷艳少女双手情不自禁地掩住女孩关键部位,一副柔弱小女子的诱人模样。
“不干什么,借几件护具给哥用用呗!”陈峰一脸暧昧地笑着。
“你还想去采灵药,找死呀!”美少女后退两步,不肯答应。
“这两株灵药并不是特别隐蔽,恐怕早就有人发现了。可他们意识到了危险,所以直接放弃了。你非得冒这大险吗?……”美少女劝道。
“小妞乖,借哥用用,一会儿还你,哥保证全手全脚地回来,继续服侍你!”
陈峰听出叶语冰话中的关心之意,心中暖意融融,嘴却更贫了。
“不借!谁稀罕你的服侍!”美少女拒绝,小脸涨红,显然不想让陈峰去冒险。
“你不借,哥就这样去了哦!”陈峰无耻地拿着自己的命威胁别人。实际上,他并没有立即动身,而是弯下腰来,开始动手扒金线獾的皮毛。
“非去不可吗?”美少女的语气缓和下来。
“原因你是知道的。”陈峰不再多加解释。
“好吧,你等着!”美少女妥协了。
她走到一处树丛后,探测了一下周围,除陈峰外并无他人。
然后,她面上带着羞红之色,扭捏了好一会儿,才轻轻掀起裙摆,开始脱两条粉嫩玉腿上的兽皮护腿。
一边慢慢脱着,少女一边羞不自胜,连玉手都有些哆嗦。
她一想到,自己贴身穿着的兽皮护具,一会儿会穿在那个无赖般的家伙身上,她就心脏狂跳。
那不等于间接肌肤相亲了吗?这个混蛋……真是让人难为情死了!
不过,想及已经打定主意给人家当媳妇,迟早得坦诚相见,她心中无限害羞,偏又带着丝丝的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