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香扑鼻的枯旧荷叶被扒开,露出里面金黄诱人的全鸡,老唐很不争气地吞了口唾沫,眼巴巴地瞧着。
“相逢即是缘,甩开膀子吃。”
没想到,这乞丐表现地很是大气,一点儿没将先前的芥蒂放在心上。
“呜……呜……嗯……”
老唐脏兮兮的贼手下得很快,当即不顾还冒着热气的鸡身,撕下一块腿肉来塞进嘴里大嚼,含糊不清地道谢。
“喂,你还真是一点不客气啊,停停停,给我留点。”
老乞丐见到这家伙狼吞虎咽的架势,一改大度高人形象,赶忙伸手捞过那只叫花鸡,两人都不说话,只是鼓着腮帮子,如护食的狗般紧盯着对方,生怕在吃上面慢人一步。
“啊……,爽……”
半响后,老唐心慢意足地摸了摸肚子,很没形象靠在掉漆老败的闸门前,发出痛快的呻吟。
“嘿,小子,这才哪到哪,想当初皇帝老儿设满汉全席招待,我也才堪堪吃个半饱。”
老乞丐坐在他身旁,同样倚着卷帘门,不知从哪掏出根小木棍剔牙。
老唐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现在已经21世纪了,全世界都思想大解放了,君主立宪的国家还算少数,遑论握有实权的皇帝。只当他神志不清说胡话。
想想也可怜,如果不是精神有什么毛病,也不会沦落到流浪街头的下场吧。
一念至此,老唐对身旁老者的眼神变得怜悯起来。
“少用这种眼神看我,也不瞅瞅你小子现在什么模样,比乞丐都像乞丐。”
老流浪汉只用黑曜石般的眸子一扫,便仿佛能看清老唐内心里的想法,当下鄙夷道。
“嘿嘿,我只是想不明白,现在国家日渐繁荣昌盛,您老人家为啥还选择流浪。”
被看穿心思的年轻人作憨厚一笑,配上他本就厚重的黑眉更显得人畜无害。
“无它,我观世人皆为俗事所累,碌碌一生,哪里比得上天为被地为床,使一根青竹杖,随走随停来的潇洒自在,无拘无束。”
老乞丐翘着二郎腿,如哼着小曲似地腔调高声道,仿佛小说传记里游戏人间的仙家。
“吃不饱,穿不暖,睡觉的地方透冷风,也算自在么?”
老唐还真有点被老乞丐话里的别样气魄所吸引,可转念一想,好像又不是这个道理。
那面上如涂一层黑漆的老人瞬间脸色沉下来,就连层层褶子也显出来,他愤愤地盯着旁边的年轻人,最后只吐出一句。
“孺子不可教也,痴儿,看不破红尘富贵,入不得我道门。”
“嘿,那我可没您那么大本事。我高中的时候就在美国的快餐店给人洗盘子,当时看着店里迎来送往的客人,就想着有朝一日,能开辆雷克萨斯
RX350,在弗罗里达州海岸边买栋度假别墅,再谈个貌美如花的女朋友,这人生也就圆满了。”
老唐双手枕在后脑勺上舒服靠着门,任由视线漫无目的地飘荡。
“哦?那你现在实现这个愿望了么?”
流浪汉边剔牙边问。
“嗯,这些年我做了些危险的任务,很是挣了些快钱,本来等跑完这一单就大致能实现,可惜出了点意外。”
年轻人默默点头,眼神有些黯然。
其实他只是想和那些贫民窟出生的人一样,给自己设定一个难以达成的目标,好让浑浑噩噩的生活有个奔头。
只是住在靠近列车站台,那个称之为“家”的小公寓楼里,很多个夜晚听着高速列车划过轨道的轰鸣声,老唐实在会感觉到孤独,就像被漫长的等待所磨平棱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