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说乱鸦坡是奕难平的临时起意,那锦元城则是他计划里长久立足的销金处。
对于像他这样,有钱、仇家又多的坏人,想要找一个隐姓埋名的落脚地,有剑仙坐镇的锦元城,从来都是最合适不过。
仅仅是剑仙的偌大名头,就足够吓退宵小,而真正的高手,也不能不卖剑仙两分薄面。
至于剑仙会不会比他的仇家还要先出手,想来是不会的,虎丘若不是坏了他们的剑仙大会,乌合之众,完全不值得剑仙抬眼。
剑仙眼里只有手中剑和其他剑仙,旁的都是空气里的飞尘,只会在光芒恰好照射时猛然看见,看见也毫不在意,挥挥手驱出视界,就已经是大的作为了。
他不屑清理,旁人惧他,不敢清理。
这天下最脏之处,莫过于佛祖座下的莲台。
不是某家胡言,若非如此,有这等英雄好汉,坏人岂不早就死绝了?既未死绝,便已印证言之不虚。
锦元城是整个巴蜀最为富庶奢华的所在,才临近城门,便见人群往来,川流不息。
奕难平心中欢喜,已经能想到高宅大院、仆从如云的晚年生活,拖着断腿,身后跟着两个背着大行囊的人傀,正随着人群进城,忽然叫一只手捉住衣袖。
“恶人,你……还记得……我吗?!”
这人拉着长长的戏腔,开口唱着,语气间满是不满和怨恨。
奕难平回头一瞧,一身青衣,脸上淡抹油彩,立刻认出面前人可不就是戏痴陈青衣,再看不远处,陈红衣粉拳托腮,正望着他轻笑。
“你们兄弟休要和我作怪!”
奕难平笑着拿开陈青衣的手,“虽不识得你脸上油彩,老汉我可是认得你的。”
陈青衣再唱道:“好哇,你既说认得妾身,可能说出妾身是谁?”
奕难平有些恼,压低声音道,“唱戏你到别处去,老汉今天心情好,放你兄弟二人离开,稍后惹恼了老汉,叫你们想走也难!”
“就知你认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