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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4章血雨
我和貔貅喝过一顿酒,我和它经历过几次冒险,当年我和它的幻影交过手,它是罗焱师祖的好哥们,就像我和黑蛋一样的关系。
这是我和貔貅仅有的交集,我们并不是什么铁哥们,但是,对于我来说,能够在一张桌子上喝酒,能够一起放声大笑过,这样的人,就足够让我今天一战。
而且,今日一战,并非仅仅是为了貔貅,而是为了女娲的心头血。
我一直在想办法规避和女娲的正面冲突,是实话,我不愿意和她发生恐怖的大战,她是女娲,是我的前辈,也是上一次逆天的帮手。
我和她不该成为敌人,但是她选择了这样对待我,宁可放弃三千万妖族大军,也不愿意将心头血交给我。
我讨厌冷的风,可是每一次大战之前,总会有冷风拂过我的脸,我选择的黑暗,比天上的乌云更加深沉,我所看见的世界,已经染满了鲜血。
一脚将地上的尸体踩碎,双手在空中挥动,左眼下的黑色闪电不断跳动,如同烈焰在燃烧,左臂上的天字纹缓慢地燃烧起来。
烈焰开始在我的头顶上燃烧,我的背影在三千万妖族大军的面前如此渺小,渺小的就好像是尘世间的一粒灰尘,我双眼所看见的世界,被乌云遮蔽,我所要面对的是三千万头妖怪。
这是从来没人敢想象的画面,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无论是凡人,还是修士们……
“咚,咚,咚……”
不同的鼓声从不同的方向传来,如此震动,如此澎湃,没有太多的音符,只需要这些简单的敲击声,就能燃烧我心中的烈焰。
男儿立于天地间,手握神剑斩妖除魔,口含烈酒醉生梦死,战鼓在心中敲击,怒火化作大笑回荡于天际。
有人说这是放荡,我说这是豪情!
“西游记里,孙猴子对付的不过是十万天兵天将,今日,我却对付三千万妖众。虽然我手中无酒,但是我心中已经有了醉意,哈哈,饮尔等鲜血,吞尔等之肉,灭尔等之魂,哈哈,岂不快哉1
身子一闪,我带着铺天盖地的黑暗向着地面上冲了过去,狂野的力量在我心头间回荡,轩辕神剑划过这些妖怪的脖颈,鲜血喷溅出来,妖群却悍不畏死地冲了过来,将我团团围祝
厮杀,开始了!
此时,在这个世界另一端的小村子里,罗焱坐在门口的椅子上,抬起头看着天空,一片乌云什么光都没有,他微微皱了皱眉头,就算没有了灵觉,可是心中依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在这时候,也不知道是不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一根金色带着血的金毛随着大风缓缓落下,正好落在了他的手背上,他低下头看着手背上的金色毛发,很细,并不长,但是却仿佛有一种奇怪的力量深深地刺入了罗焱的眼中。
他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双手看着手心里的金色毛发,眼中露出一片吃惊之色,片刻后拳头紧握,此时正在房子里泡茶的诺诺忽然感觉到了一股异样的情绪波动,当她从厨房里走出来的时候,却看见罗焱站在黑暗的街道上,虽然身上已经没有了灵觉,可是却依然有灵气被他强行吸收过来,而让她更加吃惊的是罗焱身上散发出来的愤怒和杀气。
很久很久了,她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过这种状态的罗焱了。
“怎么了?”
诺诺低声问道,仿佛变成了一头躲在雄狮边上不敢吭声的绵羊。
“有人找死1
罗焱握着拳头,就在此刻,诺诺却听见罗焱背后的脊椎上发出了“砰砰”的响声,随后她的双眼渐渐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妖山之巅,造天之力外放,乌云中的妖族不断地压下来,如同整个天空都已经塌陷了一般。
“哈哈,不够,不够,还不够,不是要杀我吗?全都冲过来吧,全都冲过来吧1
我大声吼道,手中爆发出惊人的冲击力,黑色的闪电在妖怪群中穿梭,所过之处的妖怪瞬间被打成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