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洛将手伸进被子里,捏了捏,“饿了没?”
“你这个大混蛋!”邓丽君已经是有气无力,“我真没想到你会是这样的人!”
徐洛很坦诚,“别害怕,反正我也不是什么好人!”
“你还知道你不是好人!”邓丽君怒视他,咬牙切齿道,“还是你把我当成了随便的女人?”
她不是那种一眼就特别惊艳的女人。
属于那种风情的,这种风情不是美丽,而是气质,是岁月和灵魂赋予她的重量。
所以她的美,是第一眼不惊艳,可是多看几眼就会觉得心安。
她的情史在徐洛之前就有好几段,但除了jack还活着外,剩下的都是以悲剧结束。
用一句话来形容:便是事业风光,却在情海中蹉跎浮沉。
最早的守护天使朱坚在1972年飞机失事。
后来认识林振发,但没想到林振发又因心脏病突发去世,那首《再见!我的爱人》,就是为林振发而作。
她曾在舞台上哭得不能自已。
更能触动人的,是歌中那段读白:再见了,我的爱人,我将永远不会忘记你……
邓丽君轻柔的声音,深情的表露对她深爱的人的依恋与不舍,忧伤和无奈。
虽情史丰富,但每遇到一个男人,她都幻想着有一日脱掉歌衫,回复平静、幸福的家居生活,成为她长久的归属。
虽然去年遇到jack。
但两人因为性格的原因,产生的矛盾越来越多,彼此之间的隔阂也越来越多。
jack性格比较毛躁,让他装几天绅士就可以,时间长了就不行。
徐洛伸手揽着她的肩膀,柔声道:“我虽不是好人,但你不是随便的女人,只是我不想错过你这么好的女人。”
“你要是喜欢我,你可以追我啊,一定要这样吗?”邓丽君仍很生气。
眼睛已经发红。
不过没有放声大哭。
徐洛轻轻给她抹去眼泪,“虽然我们已经这样,但如果我说我已经爱你爱到不可自拔,你相信吗?”
邓丽君没说话。
徐洛接着道:“那会显得很虚伪,也很假,就像我吃饭的时候跟你说的那样,爱情就像是红酒一样,需要时间才能收获佳酿。”
“我这个人很好相处的,像你这样的女孩,难道你还怕我不会爱上你吗?你要对自己有信心,你可以的。”
邓丽君怔了差不多三秒钟,突然才反应过来,这话怎么说得要让自己去追求他一样?
“你说现在怎么办?”
她不是十七八岁的女孩,早已见了太多的世面,不会迷失在甜言蜜语里。
徐洛认真道:“虽然你的过去我未曾参与,但我希望我能参与到你的未来,与你享受着属于普通人的乐趣,浪漫时光,纯情至爱,不涉功利。”
“你若想继续在舞台唱歌,我在台下为你欢呼;你若想一日三餐,我便陪你街头买菜。”
对什么样的女人采取什么样的态度。
这句话一下子击中邓丽君的内心,因为她已洗净铅华,退意初萌。
沉默差不多一分钟,她才开口:“你要在美国待多久?”
她是个传统型的女人,在试着让自己接受这个男人。
尽管他的年纪真的很小,比自己还要小7岁。
但相处两日,完全没办法把他当做像jack那样的看待。
她与jack的交往中,常带有姐姐式的体谅和温存。
而与徐洛相处,她反倒像是个小女孩。
徐洛很有绅士风度,不但得到迎接他的那些华人的集体赞誉,就连她都挑不出半点的毛病。
“最起码要待到六月份,因为我还要参加mit的毕业典礼。”徐洛道,“随后我将启程前往英国一趟。”
邓丽君轻声道:“去英国之后呢?”
“回香港,因为香港还有一大摊事物等着我去处理。”徐洛认真道。
“我知道了。”邓丽君缓缓说道。
下一秒,徐洛又道:“你休息好了么?我们先去取车,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邓丽君犹豫了下,便答应下来。
两人取了车,徐洛带她直奔金门大桥。
此时已是黄昏。
洛杉矶的黄昏很美,落日西垂时,圆润辉煌。
特别是看它半是不舍半是倦怠地沉下去,很令人慨叹,也很富诗意。
徐洛拿着相机拍了几张照片,再跟身边的邓丽君道:“你知道吗?在法国有这么一座桥,上面挂满锁头。”
“都是各式各样的心愿锁,密密麻麻地写着各种爱的期盼、爱的呼唤、爱的愿望。”
“怎么可能?”邓丽君软声细语道,“我去过法国,怎么没听说过?”
徐洛笑着道:“这当然是真的,可不是我杜撰出来,有时间我们去法国,我带你去看看。”
“嗯。”邓丽君点头。
徐洛又招手:“你快站在这里来,我给你拍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