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王福皱起眉头,没有听懂杨良的话。
杨良咬着笔杆,与他解释道:“你就说你们在后院挖出了瓦罐,里面都是十两银子一个的小银锭,有了这笔钱,你们家又盖房又给儿子娶媳妇,所以让你弟弟回家参加婚礼。”
王福皱眉想了想,道:“阿良,还是你鸡贼呐。”
“你还写不写了?”
杨良板起面孔:“要不就按你说的,家中老娘无力奉养,需要你回来分担?”
王福讪讪笑了笑,道:“还是按照你说的吧。”
杨良摊开纸笔,在破碗中化开墨块,运转手腕,不多时,便写好了一封信。
王福千恩万谢的接过来,回头他还要托人捎到省城去。
“你嘱咐送信人,莫要说漏了。”杨良嘱咐道。
“知道了知道了。”王福摆摆手,忍不住赞道:“阿良,你可太贼了。”
杨良:“……”
王福走后,杨良将那两斤小米拎起,放入米缸中。然后煮了些粥,他一边生火,一边大声念书。
树枝在灶台下噼啪燃烧,黄色的火苗不停跃动,热粥在锅里翻腾,渐渐散发出阵阵香气。
等粥煮熟的时候,杨良已把一本《小巧集》的书读了一遍。
【任务完成,奖励命运币1枚】
杨良一边喝粥,一边打开系统面板,现在自己又攒下16枚命运币。
转职成为读书人之后,自己攒钱的速度快了许多,更重要的是,自己不用再干活了。
再回想起曾经的日子,简直就是深恶痛绝。
杨良又打开职业商店,挑选中意的商品,直到目光落在楷书精通上。
虽然已经学会了写字,但杨良的字歪歪扭扭,始终谈不上美观。虽然可以靠自己练字成长,但这个速度始终太慢,不如依靠系统拔苗助长。
楷书精通需要101枚命运币,杨良将它纳入收藏夹,便开始了攒命运币的日子。
此后的日子,天气越来越热,杨良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常常只穿一条裤子,裤腿挽到膝盖处。
他每日大声读书,一个字一个字的抄书,偶尔替人写信。
杨良还是蛮喜欢写信的工作,最起码,它不是那样的无聊。
但在这里,大家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普遍没有这個需求。只是很偶尔,才会有人寻他写一封信。
这一日,杨良正在家中读书,忽然门口出现一颗探头探脑的脑袋。
“莫非是贼?”
杨良透过窗户看见了这一幕。
“杨先生在家嘛?”
年轻人从外面走进来。
听他的称呼,杨良便知道他不是本村人。杨良轻咳一声,穿好衣服从屋里走出来。
这年轻人穿着麻布衣服,身上汗津津的,皮肤有些黑,眼睛倒是很明亮。
“你有什么事嘛?”
“我是隔壁小侯村的,俺叫侯二。”年轻人道:“打听到杨先生替人写信,而且比较便宜。”
杨良点点头:“物美价廉,伱要给谁写信呐,笔墨自备嘛?”
“我不写信。”侯二道:“杨先生会写诗嘛?”
杨良啧啧一声:“那我可太会了。”
侯二从身上取出一张白纸,其白如雪,表面光亮,和杨良使用的那种草皮纸完全不可同日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