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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迈瑟的野望(1 / 2)

迈瑟,满洲正白旗的巴牙喇营甲喇章京,满洲那木都鲁氏,他与别的满洲鞑子一样,都是从小就习练弓猎搏杀之术。

而只孩提时代起,他的母亲就将他用绳索绑在马背上,以求让他适合马匹的习惯,五岁开始,他就练习小弓短矢,当众驰骋,以后他一年一年的逐渐长大,也成为后金鞑子中一名出色的勇士。

就在十八岁那年,他更是入选为巴牙喇兵,与他一样,他的两个哥哥,还有一个弟弟,也都先后成了鞑子的巴牙喇兵和马甲兵。

满洲兴起来的早年间,在军事上几乎是无往而不利,就如眼前这种一边倒的追击战,似乎自从军以来,迈瑟也早就对此习以为常。

战斗,就会有伤亡,虽然与大明的官军相比,后金鞑子兵或是清兵的伤亡一向很少,不过,也总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损耗。

而只有追击战,才会是伤亡最为低微的战斗,很多时候,甚至还有出现零伤亡的可能。

便若当年的松山之战,大明军马溃败之后,阵亡近五万余人,而后金的鞑子兵却只有误伤的八人,这种对比可是非常惊人。

追击战,敌方在溃逃状态之下,是没有任何建制与作战意志的,他们很少有敢回头与追击骑兵拼命的勇气。

当然,这是在你没有将他们逼到绝境的情况下,所以追击战虽然看上去简单,但也很不容易,其关键还是要把握好一个度。

然而在这方面,迈瑟的经验可是极其丰富。

他不时策马到溃兵们的身后,忽而刺出一枪,或是远远掷出一柄飞斧,只要让他们感觉到严重的威胁,又给他们一点逃生的希望,就能让他们哇哇大叫,用尽全身力气拼命逃窜。

就算你包抄进入他们的阵列,只要不是将他们围死、困死,他们也很少会停下来拼命,因为你一停下来,友军就趁机跑脱了。

逃命,不需要跑得比敌人快,而是只要跑得比友军快就行啦,这是明清双方,任何一名士兵都知晓的道理。

而那些容易溃败的军队中,显然军士们的思想觉悟,也不可能高到愿意牺牲自己性命,而让别人逃出生天的地步。

当然,他们也不是没有些愣头青,或是不甘心的军将,他们也会想要组织溃兵,对追来的鞑子阻击一番。

然而这时包抄骑兵的作用就完全体现出来了!

迈瑟率领着十几个巴牙喇兵不断的穿插包抄,他自己都已记不清楚,自己又击溃了多少想要重新汇集的明军溃兵,斩杀了多少强悍的南国勇士。

就在刚刚,他甚至都快要包抄到溃兵的最前方,而且他还瞄上了前方奔逃的一股溃兵。

远远看去,那队溃兵队形似乎还十分严整,好像是哪南国将官的一部分家丁,他们跑得可真是快啊。

自己等人都是一人二马,甚至是一人三马不断换乘,竟然都还不能上他们的逃命速度!

不过,不管如何,那颗南国将官的脑袋,自己要定了的。

若是得了这颗南国将官的项上头颅,或许在此战之后,正白旗巴牙喇纛章京的宝座就会向自己招手。

虽然旗中的巴牙喇章京也有好几个,而实职的位子却又只有一个,然即使先占下一个巴牙喇纛章京的名号,不也是一个念想嘛?

只要似眼前的追击战,再多来上几次,这个念想不就变成现实了嘛!

不过,迈瑟的心中也有一丝阴影,放眼南国各支军队,他几乎都无所畏惧,可有一南军据传当年曾参加过巨鹿之战,更在战后夜袭大营击杀武英郡王。

而在这一次的辽东战事,更一出战便击杀了大清国两名固山额真,就连让他敬佩的睿亲王都深感忌惮,更是使当今皇帝陛下都心心念。

“张诚?南朝宣府军马?”

迈瑟还清晰记得,当年巨鹿的尸山血海,那是他所经历为数不多的恶战。

那一次入侵南朝京城左近,一路劫掠,都势如破竹,却唯独在巨鹿遭到了南朝军队的激烈抵抗,当日的战车的惨烈,他至今记忆犹新。

而自己的那两个哥哥,往日征战四方,重伤都没有受过几次,却唯独在巨鹿那处地方,在与那支南朝军队作战之时,竟然都奋战而死。

那次征战归家,得知消息后的额娘,都快要把眼睛给哭瞎了。

对于那支他曾经与其血战过的军队,迈瑟的心情十分复杂,有仇视和痛恨,又有一丝谨慎与尊敬,更有一些无可奈何。

那一段时间,因两位哥哥的战亡,使他对于汉人倍加仇视,就将满腔的火气,都撒在几个看上去不是十分顺眼的汉人奴隶身上,竟将他们活活折磨至死。

不过,其中的一个汉人奴隶在临死前所说的话,却让他竦然而惊。

那个该死的奴隶说:“该死的鞑子,你注定不会有好下场,将来会比我死得更惨……”

或许是受了那个奴隶的影响,迈瑟打那以后就经常做恶梦,他总是梦到自己被人千刀万剐,或是头皮被活活剥去。

总之,每每都是受尽各种残酷的折磨后,方才痛苦的死去,每次梦醒十分,迈瑟都是一身冷汗。

此刻,迈瑟策骑在自己高大战马之上,他左手举着自己的正白旗巴牙喇营甲喇章京大纛旗,右手则持着一杆长近九尺的虎枪。

虎枪的枪刃长达九寸,刃上更有数道血槽,枪刃一道道棱起,使得刃身有若圭形,而迈瑟这杆虎枪枪刃上透着一股暗暗的深红颜色,不知已饱饮了多少敌人的鲜血。

他的虎枪枪杆有近半都是枪头与杆身相套连的铁管,尤其在靠近枪刃套口处,左右还各有一段鹿角支出,下面垂着两根长长的皮条。

这是防止虎枪枪刃刺入目标太深,抽拔不及,而使自己无法再击,反为敌人所伤,才做的设计。

毕竟,鞑子所使用的虎枪,起初是为了搏杀猛虎而设计的,刃身如刀,枪锋非常锐利,纵使虎熊凶猛,皮骨韧厚,也能被一击刺穿。

所以在靠近枪刃处左右各有一小段鹿角棒,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此即可伤虎,又不至于刺入过深,而使自己反为猛虎所伤。

而满洲崛起之后,虎枪也更多的被用于沙场战阵,尤其是奴酋黄台吉当权以来,一个个虎枪营建立,鞑子中能用虎枪者,多是各旗中出众的勇士,皆是重甲与巴牙喇、葛布什贤等兵。

除此之外,在迈瑟的马鞍上,还挂着多个的铁骨朵、飞斧之类,有若一个个小铜锤上扎满了尖刺,就象缩小版的狼牙棒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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