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法师》是网文界远古时代的一本小说,文笔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已经不咋滴了。
但在当时他却看得津津有味,剧情那是相当的硬,yy成分相当高,算是一本小刘备。
这也不奇怪,当时网文界的风气都这样,就连现在冰清玉洁的威三哥在当时都是精通此道的绝世高手。
咳,回归正题。
这本书主要是讲:主角穿越魔法世界圣魔大陆,曾经吃过很多地瓜;
而地瓜在圣魔大陆其实是最珍稀的至宝,只要吃上一点便可拥有极大的魔力;
所以在穿越到圣魔大陆的那一瞬间,主角立刻获得了无限的魔力,足以同神相匹敌;
剧情发展就是顶尖强者震惊,美女投怀送抱,吧啦吧啦,迎娶白富美,走上人间巅峰的故事。
这个世界最有意思的设定就是吃地瓜就能拥有无限的魔力,虽然这个无限不太可能,但能被称为无限的魔力,那这个量肯定是非常惊人的。
虽然能拥有近乎无限的魔力,说是足以同神相匹敌,但单凭魔力一项就想与神抗衡,他只能说想太多了。
虽然不能和神抗衡,但从书中可以看出,主角在短暂的学习了圣魔大陆的魔法。
凭借体内的“无限魔力”,就能和两个在圣魔大陆人人景仰的大魔法师战斗,使圣魔大陆最茂密的“涛之森林”南部地区遭到大破坏,三十年之后仍无法复原。
其威力可想而知。
如果想知道主角的攻击打击范围,那就可以用蓝星和圣魔大陆进行比较,毕竟作为超凡世界,圣魔大陆的面积不可能会比科技世界的蓝星小。
那么,用圣魔大陆与蓝星进行对比,“涛之森林”就相当于“马亚逊雨林”;
而马亚逊雨林的面积约为700万平方公里,三人的战斗能使“涛之森林”南部遭到大破坏,那战斗波及范围就是350万平方公里;
考虑到主角有无限的魔力,蓝条用不完,大招无限放,所以波及范围占总和的二分之一,也就是175万平方公里。
这是非常惊人的数据,要知道,蓝星的表面积也才5.1亿平方公里,主角的打击范围竟然达到了蓝星表面积的二百九十一分之一。
估摸着要是给他点时间,估计能达成单人灭绝全人类的成就,妥妥的正灭国级、伪大陆级强者。
嘶,真是恐怖如斯!
方明摇了摇头:“不想那么多了,还是先吃地瓜去《我是大法师》吧。”
在吃之前,他需要知道《我是大法师》的主角总共吃了多少地瓜,有个数据总比乱吃好。
刚刚他从网上的资料得知,一個正常人一天吃地瓜的量最好不要超过500克,否则很可能会引起身体不适。
以这个数据为参数,假设大法师主角在吃地瓜这一方面天赋异禀,平均每天都要吃500克地瓜,就这样坚持连续吃二十年,那最终他能吃掉3.65吨的地瓜。
有了准确数据,那就好办多了。
“我的面前出现一箱十斤重的地瓜。”
说罢,方明习惯性的挥挥手,同时闪过一抹蓝光,空无一物的地板上转瞬间便出现了一箱地瓜。
3.65吨到地瓜这个数据看起来小,实际上3.65吨的地瓜把他房间堆满都绰绰有余,没办法,只能十斤十斤的吃。
方明上前打开箱子,里面整齐的摆放着一个个拳头大小的地瓜,干净且饱满,他随手拿起一个,看着那拳头大的地瓜,再对比一下嘴巴。
“尼玛,这得吃到什么时候,后面还有七百多箱呢。”
方明惊得打了个冷颤,难道这就是理想与现实的参差吗?
这也太伤人了吧!
还好,他还有个办法,那就是把地瓜榨成地瓜汁,直接喝下去,这样效率会很高;
但他不知道这样还能不能获得法神级的魔力,别到时候喝了3.65吨地瓜榨的地瓜汁,结果去了《我是大法师》世界没能得到法神的魔力;
到头来还要再吃几吨的地瓜,这不纯纯大聪明行为吗,还不如老老实实阿瓦达啃地瓜呢。
“没办法了,言出法随,发挥出你的神力!”
“每个到我胃里的地瓜,都会被瞬间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