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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以警长的名义(1 / 2)

“砰——!”

微微泛红的枪管喷出龙息似的火光,礼花似的弹幕夹杂着硝烟打在嫌犯身上,在铅弹携带的动能下,胸口和脖子像被重重摔在地上的玻璃一样四分五裂。

看着地上碎成一堆煤炭的嫌犯,端着霰弹枪的莉莎相当的满意,甚至骄傲的翘起了小下巴。

了不起的莉莎警长,又一次从邪恶的罪犯手中拯救了白鲸港的人民!

当然,中间遭遇了一些小小的挫折(指差点儿跟丢),也给白鲸港的人民制造了一点小小的麻烦(指多次使用手榴弹炸街,弄塌了不少木棚和房子),还险些暴露了身份(指被发现是施法者,不过反正嫌犯死了所以也没人知道)……

但是和结果相比,这一切的一切,显然都是值得的!

硬要说有什么让女孩儿特别遗憾的地方,大概就是没能生擒嫌犯,毕竟一个活着的嫌犯更值钱(因为某监护人未尽职责的缘故,莉莎不太能分得清“重要”和“值钱”的区别)。

至于另一个,则是因为对方最后并未认罪,导致她没能在扣扳机的时候说出“以警长的名义,宣判罪犯的死刑!”

莉莎觉得这句话非常的帅气。

从动作到表情,她练习了不下二十遍,司令部的镜子可以证明这一点——上面至今仍保留着霰弹枪留下的弹坑。

“唔……”

但就是因为到最后嫌犯也没认罪,辛苦练习的动作和口号结果完全没用上…刚想到这里,开心的莉莎立刻气呼呼的鼓起了腮帮,用恶狠狠的眼神瞪着地上的“碎煤炭”。

虽然很生气,但莉莎并未忘记自己身为“警长”的重要职责;她蹲下身体,在满地的“碎片”之间开始摸索寻找起来。

【警长守则第九条:身为警长,永远不能放过一切和犯罪行为有关的细节。】

嫌犯的尸体虽然先被手雷炸飞,又挨了一发霰弹枪,但依然还算“完整”——至少所有的碎片都还在,哪怕拼不成样子也不妨碍寻找线索。

但令莉莎特别失望的是,这个嫌犯也许是急于逃跑的缘故,身上根本没有携带任何多少东西;没有能证明身份的标志或者徽章,没有稀奇古怪的魔法道具,没有造型特殊的武器……

只有一只普普通通的短刀,几枚藏在衣服里面,因为爆炸和皮肉黏在一起的银币和铜币,外加脚上勉强还算完好的靴子而已。

莉莎失望的将这些证据捡起来,小心翼翼的藏在自己的大衣下面,准备之后交给安森或者卡尔处置。

做完这一切,大警长捡起自己掉在地上的武器,稍微整理下衣领和围巾,又重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卷烟”,叼着烟背着手,深一脚浅一脚的朝来时的方向走去。

五分钟后,端着霰弹枪的风暴师士兵终于陆陆续续赶到了现场,十分“默契”的在距离爆炸中心十米开外的地方停下脚步,一个个愣在原地。

街道中央被炸开了一个不规则的巨型半球形土坑,看上去简直和一枚四十八磅臼炮炮弹从天而降别无二致;硝烟混杂着各种生活垃圾的腥臭味儿从坑洞中央飘散而出,令士兵们难以靠近。

两侧街道的民房更是惨不忍睹,被成片成片爆炸卷起的“暴风雪”完全覆盖,不少本就摇摇欲坠的木棚干脆直接就完蛋了,只能看到埋在黑白色雪堆里的“零件”。

而那些原本还算“坚固”的房子则更加悲惨,不少在第一轮爆炸中就被气浪掀飞出去,像玩具似的重重砸在地上然后彻底解体,变成遍地的碎砖瓦砾。

至于铅弹留下来的弹坑,被扔得到处都是的破烂和垃圾,惨遭连累的木棚和被砸烂的墙壁…根本是数不胜数;哭泣和惨叫声此起彼伏,甚至连隔壁社区也能听的一清二楚。

看上去根本不像是某位“警长大人”在追击逃跑的嫌犯,更像是两支势均力敌的军队刚刚在街道上展开了一场血战,并且过程相当惨烈。

“打扫现场吧…还有再来个人,去把阿列克谢团长也喊过来。”

卡尔·贝恩无奈的叹了口气——虽然不是没猜到事情的后果,但第一次就闹得这么厉害还是大大的超出了他的预计。

“哦,对了!”

没等传令官跑远,参谋长又抬手把他拦了下来:“告诉你们团长,过来的时候记得多带些人手——至少一整个连!”

“这是要逮捕凶手?!”

传令兵两眼放光。

“这是要救人!”卡尔·贝恩翻了个白眼:

“然后…可能还要连带着把整个社区都重建了。”

……………………

与此同时,大茶壶酒馆。

静悄悄的酒馆内,只能听见大茶壶“咕嘟咕嘟”冒热气的声响。

战战兢兢的客人们各自趴在桌上,除了不断用余光环顾四周,或者伸长脖看向街道的情况之外,甚至不敢轻易离开自己的座位。

守备军团的士兵和那位“警长”已经离开了,但外面的动静却并未终止,除了凌乱的铁靴声,枪响之外,不久前还从远处传来过爆炸的动静。

酒馆老板趴在吧台前,一遍一遍的用手里的干抹布擦着一尘不染的桌子,像是着魔了似的机械地重复着动作,拼命降低着自己的存在感。

滚烫的大茶壶还在咕嘟作响,头也不抬的老板不停地用眼角余光打量着四周,偷偷观察客人们的举动和外面的动静。

很快,街道上似乎已经安静了下来;街道上虽然还能看见巡逻的士兵,但也都将武器背在身后,像往常巡逻时那样,只是数量变多了一些,而且都显得非常匆忙。

就连一开始还在战战兢兢的客人们也逐渐放松了警惕,开始小心翼翼的三五成群凑成几桌,压低了嗓音小声讨论起来;也有些依然趴在自己桌上呼呼大睡…或者假装呼呼大睡。

茶壶街是所有社区中最新的一个,住在这里的全都是最穷的移民和土著民,彼此间毫无交集,钻破脑袋想要住到其它社区。

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凑在一起,毕竟无论移民还是土著,遇事抱团属于天性。

又过了一阵,酒馆老板终于放下了手中的抹布,不做声的打算悄悄离开吧台。

就在他转身的瞬间,一个声音突然拦住了他的去路。

“咳咳…来杯喝的。”

浑身一震的老板缓缓扭过头,发现面前吧台上突然多了一个瘦削的身影。

那人穿着件破破烂烂褪了色的旧外套,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鱼腥味,一顶旧礼帽下乱糟糟的头发像海草似的覆盖了大半张脸,叼着一个颇为精致的烟斗。

酒馆老板记得个家伙。

最近这些天,他经常来到自己的酒馆;和那些“真正的常客”不同,他从不要热水,有时候是一杯啤酒,有时候是掺了水的啤酒,有时甚至会点一条鱼……

再加上对方永远叼在嘴边的石楠木烟斗,酒馆老板大概猜测对方的的身份:落魄贵族或者破产了的富商。

这种家伙在殖民地绝对不罕见,他们通常很难立刻摆脱过去,会在抵达殖民地的第五到六个月花光所有的财产,变得和所有茶壶街的居民同样一无所有。

对于这种家伙酒馆老板毫不同情,只想掏空他身上最后几枚铜板,他甚至期待着对方拿那个烟斗找自己换酒的时刻。

于是他立刻赔上笑脸:“想喝点儿什么?”

“来杯啤酒。”那人顿了顿,犹豫片刻道:

“……掺些热水,天太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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