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高公纪的发现
高公纪有恒心,有毅力,能吃苦,还很能打,当他决心要抓住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无论如何也跑不了。
唯一制约高公纪抓住贼人的地方,在于他从没见过那个贼人,不知道目标是哪个。好在他有自己的笨办法,那就是沿着二狗那晚曾经走过的路线跟着走一遍,用角色代入的方法去感受目标。
所以高公纪去了汴水秋声的地下,模拟了一遍二狗杀人的过程,又沿着他纵马长街的路线,感受着那个放飞自我的刺客儿心中的愤懑,以及孤身赴死的决意。
没错!高公纪认为二狗的纵马长街就是在赴死,因为他知道在那条路上等待着的人都有谁。
同时他也把尚未蒙面的二狗视作古之刺客一般的人物,如豫让、聂政、荆轲等人。
曹家的麒麟儿,石家的守户犬,还有杨家的狗玩意儿,后面张、姚、李、王、刘等几家人因着住的远,来不及赶到,最后却还有一个他,忠勇的高公纪。
高公纪骑着一匹马,来到二狗被曹评射了一箭的地方,那一箭在伤了二狗的肩膀皮肉之后,在街面一尺半厚的青石板上留下了几乎半尺深的窟窿。
这是十石巨弓搭配雕翎射虎箭才能达成的效果,而且根据箭矢射来的角度,高公纪甚至可以判断出当时的曹评在甚么位置,以何种状态射出的那支夺命箭。
高公纪的心情不知怎得开始高兴起来,他已经大致估摸到了曹评的实力,这个曹家的后起之秀已经真正成长了起来,乃是一个足以称得上他高公纪劲敌的人物。
当然更令高公纪感到欣慰且振奋的是,曹评在射那一箭的时候并没有放水,那个刺客儿居然能够在曹评的箭下全身而退,可见其实力着实不可小觑。
他敲开两浙尼寺的大门,浑然不顾四中女尼的劝阻,便在寺院中闲逛巡查,凭着某种独特的武者直觉,他还是轻而易举的找到了那个通往地下的通道,一座偏殿中的被菩萨座台遮挡的密门。
须知人的任何一个动作都是要消耗能量的,尤其是战斗更是一种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最惨烈的运动。
不过高公纪的运气很好,不知怎的,他却逛游到了那条通往皇城后苑的地道附近,然后就闻到了正在腐朽的血腥之气。
而武艺就是将这种最惨烈的运动升华为本能的工具,其目的是致胜,作用在于如何以最小的消耗完成最最具效率的运动。
因为人是有体力极限的,便是高公纪这般已经走到了武者之巅的高手,也无法违逆凡人躯体的限制。到了他这等层次的高手,那已经不是一般的力量或者技巧就能分出胜负的,比的是谁犯的错更少,体力分配更合理。
因为二狗已经不仅仅是他用来证明高家忠诚的工具,高公纪更在其中看到了一种可能,突破人体极限的可能。
高公纪为什么说如二狗那般只练刺击是犯傻呢?
原因就在于人的体力限制。
力者,气力,体力也。
快枪之术并非无敌,最多只能算是虐杀弱者之武艺,便是练到极处,也只合称作技近乎道也,成不得上品,通不了神,碰上真正旗鼓相当的对手,总归是要吃亏的。
这种“可能”可比拯救高家更加的重要,高公纪喜欢练武,醉心于练武,他练武的目的自不是为了甚荣华富贵,而是超脱,超脱武者的巅峰极限,超脱凡俗,超脱生命。
通俗的来说,练快枪就好像人练百米跑,跑的再快,一口气撑死也就跑个几百米。正规练武就像练长跑,练到极处甚至可以跑马拉松。
见识了曹家的箭,高公纪又找到石家的石澈,把那小子温柔的打了一顿。没错,高公纪自认打得很温柔,没用甚么气力,只是用快枪把那小子全身甲胄挑了个七零八落。
上品之将,力已足,技亦巧,能为者达也,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