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笙冷眼看着他,语气中尽是嫌恶,“我可不想因为你这个变态,背上杀人的罪名!”
说着,她将手中的刀片随手扔在地上。
这个小刀片是她在卫生间里从剃须刀上拆下来的,因为体积小,便于她藏在手心里。
虽然厚度不够,却足够锋利。
她下手时也有分寸,虽然划破了庞圣哲的脖子,但是刀片有一半是捏在她手里的,庞圣哲的脖子最多就是被划破了表皮出点血,看着吓人而已,不会有生命危险。
反倒是她的手,也被锋利的刀片割了好几道细小的口子。
陆笙随手蹭了蹭手上的血渍,开始翻庞圣哲的外套。
刚才透过卫生间的窗户,她看到了楼下停着一辆车,是之前庞圣哲开过的。
与庞圣哲接触时,她又摸到了他口袋里的车钥匙。
所以,她才故意引-诱他上钩。
果不其然。
陆笙从庞圣哲的外套里找到了车钥匙。
庞圣哲目光微变,随即又笑了,“陆小姐以为,这样就能轻松逃脱了吗?”
陆笙动作一僵,心中多了几分警惕。
看来,这别墅外可能还有保镖保守。
但是事情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她也没有别的选择,无论如何,她都得想办法逃出这里。
陆笙披上庞圣哲的外套,避免自己走光,随即又拿走了他的手铐钥匙。
只可惜,她没找到自己的鞋子和包包,不过那些已经不重要了,先逃出去才是最紧要的。
“陆小姐,你确定你要下去吗?下面的人,可不会对你怜香惜玉的!”
“那也好过跟你共处一室!”
庞圣哲的眼神中满是偏执,“我们坐下来好好谈,你想要什么,我都答应你,只要你不走。”
“神经病,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
陆笙扔下一句话,毫不犹豫的出了卧室,顺手关了门,隔绝了他逐渐放大的嘶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