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桌上,林欣月和林有国谈笑风生,话题都是关于经商的内容。
越聊,林有国就越是发现,自己这小孙女似乎也能独挡一面了,而且还谈了一个优秀的男朋友,这让他很是欣慰。
潘姓青年站了起来,端着酒杯,笑道:
“林先生,我敬您一杯!”
“听说您有喝酒的爱好,我从米国给您带来了八一年的拉菲,还请您笑纳!!”
说话间,潘姓青年从桌底下拿出一个提前准备好的精美盒子。
盒子顶部用礼品带扎了起来,形成一个蝴蝶的形状,看起来很是精致。
“好,好,好,你有心了,我很喜欢!!”
林有国心中很是高兴,他确实有这个爱好。
潘正风笑道:
“大家都是一家人,互帮互助是应该的嘛。”
他们潘家,主做医药生意,在江城也是二流家族。
潘正风把拉菲交给林有国之后,又道:
“我和欣月,是在一次联谊会上偶然认识的,当时,我对她一见钟情。”
“像这样的联谊会,某些人,怕是一辈子都没机会参加!!”
这话里的意思,有意无意的针对叶欢。
林皓月心不在焉的吃菜,眼睛偷偷看了叶欢一眼,这家伙,被人针对了都没反应,该说叶欢心大呢,还是叶欢根本就不在意呢?
其实林皓月说的没错,他叶欢堂堂修罗殿主,光是把黑金资本这一家在华国的企业单拿出来,就能把潘家吊着打。
别说潘正风,就是他潘家家主来了,在叶欢面前,也得客客气气的。
萤火之光,岂能与皓月争辉呢?
在叶欢眼中,这家伙不过是一只跳梁小丑,他都懒得和潘正风搭话。
和这种人多说一句话,都是降低自己的身份!
“皓月,我给你说件事。”
林有国又看向林皓月,笑道:
“你是我最疼爱的女儿,我打算,把林欣月放到林氏药业历练,锻炼一下自己的能力,你觉得如何?”
林皓月微笑:
“我没问题。”
林有国松了口气:
“你能理解就好!”
“皓月,我可不是在针对你,林家,需要我们一起将其发扬光大。”
林皓月笑着点点头,说道:
“爷爷,我明白的!”
林家的人现在多了起来,叶欢觉得,他们是时候搬家了。
不然,以后和老婆办事,多不方便啊!!
说不定进行到一半,就有人突然走进房间。
被这么一吓,说被吓萎都有可能哦,叶欢摸了摸下巴,他想起了诺克斯给他准备的产业中,似乎就有一栋绿城·西溪湾的楼盘。
诺克斯有心了,准备别墅,都是把这栋大会堂直接买下来,当然,不是京都那个领导专用的大会堂,这个‘大会堂’,是绿城为区别权贵和商人,所做出的名字划分。
大会堂区域是领导专用,聚财宝区域则是商人专用,诺克斯当初大手一挥,直接买的领导专用,逼格瞬间拉满了。
这场接风宴很快结束了,林有国去给林欣月和潘安排房间了,而林皓月和叶欢则是回到自己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