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每天晚上准时准点的在警局门前等着我,见我出来,便会双目焕发出异样的神采,像条见到肉骨头的狗。
我不想和他说话,经过他身边时眼角余光都不会瞥向他。我坚定的走我自己的路,把他当作素不相识的人。
即使我如此冰冷的对待他,也没能打消他每天过来接我下班的决心。
他会隔天抱一束花送给我,多数时候是红玫瑰,偶尔会送向日葵或满天星。
我目不斜视的经过他身边,他像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一样,把花塞在我怀里,转身就跑。
他把我留在原来的房子里没拿走的衣服全部用手洗了一遍,然后每天几件的拿给我,要我带回自己的家里。
他会自己去超市购买新鲜的肉和蔬菜,跟着视频学做菜,把数次失败才换来的成品装在漂亮的餐盒里,站在警局门口,眼巴巴的求我收下。
我工作的地方是严肃的,用不上花那样的装饰,每一束我都送给扫地的阿姨。
他带来的便当我看也不看,转手交给门岗值班的大叔。
我让他不要做无用功他不听,我管不着他,但我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处理他带来的东西。
他曾亲眼见到我把花交给扫地阿姨,也看到他那里眼睛里流露出的失望,但我完全不在意。
又到了我的生日。
我谢绝了小月给我庆祝生日的好意,自己给自己订了个小蛋糕,早上就准备好一切,甚至准备好一瓶昂贵的红酒,想要在晚上给自己做一顿美味的饭菜,庆祝我的生日和新生活的开始。
那天的温度极低,因为加了一会的班,出来时更冷了。
我走出警局没几步,就看到等在冷风中的林卓巍。
他穿着黑色毛呢大衣,耳朵被冷风吹提通红,向来被他打理的一丝不苟的头发被吹成可笑的鸟巢。
他手里拎着一个圆形盒子,固执的站在冷风里。
我在他面前停下来,看了一会他手上的盒子,心中百感交集。
天凉,外边的人特别少,街边的路灯散发着橘色的灯光,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蓦地,我眼窝发热,有什么东西想要涌出来。
我想起在我的手机屏幕上霸占五年的那张照片。
身穿白色衬衫的大男孩眉目冷峻锋锐,侧颜那么好看,让我想要把一生都交予他。
今天的他站在路灯下,眉眼依稀仍是少年模样。
只不过,他再也不是刘梓用五年去仰望的神祗。
时间用五年伤害了我,却将永远的遗忘他。
我站在叉路口,回身等他,指着前边那条笔直的路说,“林卓巍,现在的你和我,就像这条路口,你注定向左,而我注定直行,这是两条永远无法相交的路,我可以一个人安全的一直向前走。所以,再见吧,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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