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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和小兔兔成了‘兄弟!’(1 / 2)

“老天爷保佑,我们把沙匪打跑了,哈哈!”</p>

“不是老天爷保佑,是这位秦小哥厉害,他是大家伙的救命恩人啊!”</p>

“没错,恩人在上,请受我等一拜,今天真是多亏恩人了,否则我家里的婆姨就要当寡妇了,孩子们也得换个爹!”</p>

……</p>

死中得活,商队伙计们大声欢呼起来,更有一些人跑过来给秦锋磕头,感谢救命之恩。</p>

秦锋不敢托大,连忙伸手搀扶,其实这次能打败沙匪,真是一半靠实力、一半靠运气。</p>

欢呼过后,孙管事开始整顿队伍,想要早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却被秦锋给阻拦住了,告诉他们队伍暂时不能离开,车阵更要保持原样。</p>

道理很简单,沙匪们虽然退走了,却未必真的离开了,很可能隐藏到了周围的树林中,如果商队离开这里,失去了车阵做依托,沙匪们趁机杀一个回马枪,那可就玩完了!</p>

“多谢秦小兄弟提醒,小老儿差点犯糊涂了,可咱们不能这么耗下去吧?”</p>

“莫急,可以派人到镇北城求援,得知是薛家商队被困了,那些当官的不敢见死不救,只要援兵一到,咱们就安全了。”</p>

“好,一切都听秦小兄弟的!”</p>

对于秦锋的能力,孙管事等人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立刻依计行事,挑选了两名精明强干的伙计,持薛家商队的信物前往镇北城求援。</p>

耗子跟着一起去了,他常年在两狼山中打猎,对周围的地形熟悉无比,那怕是山林中藏有沙匪,他也有办法溜出去。</p>

其余伙计则分成三队,轮流站岗、休息,而在休息的时候,人们自然谈起了沙匪的事情。</p>

毛乌素大沙漠当中,本来有十几股沙匪的,经过互相厮杀、吞并,如今只剩下一股了,大约有千余人,他们来去如风、无影无踪,杀人越货、无恶不作,令官府头痛无比,却又一直拿他们没办法。</p>

据说沙匪中有三位首领,出身来历各不相同:</p>

大当家—侯万金,本是中原内地的一名镖师,带着几十名趟子手,靠着给达官显贵们保镖讨生活。</p>

有一次,侯万金带着手下人,护送一位致仕的五品知府回乡,见其携带的古玩字画、金银珠宝极多,小妾们又个个如花似玉,于是起了歹心,在路过一片荒野之时,杀了知府全家、侮辱了女眷,而后夺了金银珠宝,直接落草为寇了,后来受到官军的围剿,在中原内地无法立足,于是带着手下人逃出塞外当了沙匪!</p>

其性格特点是:贪婪小气、心狠手辣、狡猾多疑,从不相信任何人,那怕是自己的同伴,故而人送绰号:老阴猴!</p>

另外吗,这只‘老阴猴’作恶多端、民愤极大,甚至惊动了三边总督府,总督大人亲自下令:边军将士中,有能斩杀、或者生擒匪首—侯万金者,官升两级、赏银五千两!</p>

如此赏赐,不可谓不重了,奈何侯万金又狡猾又凶残,至今无人能领到这份赏赐,反而有不少人为此丧命!</p>

……</p>

二当家-特木尔,蒙古人,本是一位部落小王子,争权失败、逃离草原,成为了沙匪一员,为人凶悍嗜杀,善用一柄弯刀,曾多次率队抢劫过往商队,双手沾满了血腥!</p>

之前被秦锋一枪击杀的,十有八九就是这家伙了!</p>

……</p>

三当家—韩山君,本是镇北千户所的一名普通军户子弟,自幼习武,本领不凡,人又生的高大英俊,故而得了一个‘锦毛虎’的绰号。</p>

韩山君有一位童养媳,名叫:叶婉儿,是一位私塾先生的遗女,不仅容貌姣好,而且识文断字、颇有才气,二人自幼一起长大,彼此感情极好!</p>

没想到,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p>

就在二人准备成亲前几天,韩山君出门购买应用之物,一伙千户所的亲兵闯入家中,以拖欠‘子粒粮’为名,强行带走了叶婉儿,韩父、韩母上前阻拦,结果都被亲兵们打死了。</p>

事后得知,原来是郑千户看上了叶婉儿,想要纳为小妾,这才派亲兵上门抢人!</p>

数日之后,韩山君归来,得知了事情经过,有心上门寻仇,奈何人单势孤,与白白送死无异,于是一怒之下带领几名伙伴投了沙匪,并立下血誓,一定要杀郑千户报仇。</p>

两年之前,郑千户出行之时,胸口上挨了一支冷箭,差一点命丧黄泉,据说就是韩山君干的,之后郑千户成了惊弓之鸟,轻易不敢离开镇北城半步。</p>

另外吗,虽然当了沙匪,可是韩山君的秉性不坏,从来没有滥杀无辜,故而名声比其他两位首领好多了。</p>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p>

随着时间推移,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商队伙计们一齐动手,从周围的土岗上砍伐了不少枯树枝,在车阵内外点燃了十几堆篝火,照的亮如白昼一般。</p>

而后一边警戒着,一边用篝火加热随身携带的干粮,其中又以锅盔为主。</p>

锅盔是西北地区的一种主食,用小麦面粉发酵制成,酥脆,瓷实、个大,一个就有七八斤重,而且极易保存,就是烈日炎炎的夏季,放上十几天都不会变质,堪称是出门远行的必备之物。</p>

遥想当年,崛起于西北地区的大秦,能够吞并东方六国,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以锅盔为主食。</p>

据说,秦军士兵把两个锅盔做为一组,上面各钻两个眼儿,用牛皮绳系好,前胸、后胸各搭一个,就像是褡裢一样,行军时如果肚子饿了,就撕下一块咀嚼,又美味、又扛饿,还不耽误行军速度。</p>

如果遇到敌袭,锅盔又硬又厚,还能抵挡冷箭,保护身体,一点不比盔甲的作用差,这也是‘锅盔’名字的由来。</p>

秦锋、晋玉娘围坐在一起,正准备烤一块锅盔吃,不想一个红漆食盒出现在了眼前,里面装着卤好的牛羊肉,几种美味糕点,还有一坛子金花酒!</p>

随着食盒一起出现的,还有小兔兔—薛瑾瑜,以及小侍女—绿柳!</p>

秦锋没有客气,接过了食盒,和晋玉娘一起分享里面的美食,又打开酒坛子闻了闻,浓香纯烈,滋味一流,当即倒了一碗,大口灌了起来。</p>try{ggauto();} catch(ex){}

身为军人,没有不嗜酒的,来到这个世界几个月了,一滴酒都没有喝过,今天可以过过酒瘾了,痛快。</p>

薛瑾瑜没有离开,顺势坐在了篝火旁边,还主动给秦锋倒了一大碗美酒:“秦大哥,这次多亏有你了,否则包括我在内、商队这一百多号人,恐怕早就做了沙匪的刀下鬼,救命之恩、没齿不忘!”</p>

“呵呵,薛公子不必客气,我也是出于自保才不得不拼命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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