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家大堂上,苏逊和两个儿子翰昌和翰林正在商量婚事最后的安排,作为女方,苏家剩下的事情已经不多,把女儿送出门,苏家的事情基本上就算结束,另外,明天还有女儿女婿回门,这也是件大事。
虽然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每一个人都迟早要经历的步骤,但苏逊心中始终有点不开心,一方面固然是皇甫无晋并非他最满意的孙女婿,他和苏家不是一类人,苏家是文人,而他却是武人,他最后答应这门婚事也不是方方面面权衡过的选择,很大程度上他是一种被逼无奈,申皇后用孙女进宫来威胁他,使他不得不选择皇太后的求婚。
而另一方面,也是他最担忧的一面,孙女的婚姻已经渐渐演变成一种政治联姻,这是很明显的,太子系和凉王系极可能因为这场婚姻而走到一起,这由引起了楚王系的嫉恨,他们苏家不知不觉便卷进了皇权的争斗之中。
这些不该和婚姻联系在一起的事情使苏逊心中就仿佛压上一块沉重的石头,但反悔已经来不及,苏逊也只能希望这门婚姻能尽量向好的方面发展。
不管怎样,迎亲队伍马上要到了,苏家也该做好准备,不能让男方家笑话。
他们现在在说红包问题,苏家准备了两百只给迎亲队的包,按照其他大臣家里嫁女,迎亲队伍最多也只有百余人,两百只红包足够了,可他们刚刚接到消息,男方家又得到皇上特批,准许调用梅花卫来迎亲,除了一百多人的迎亲队伍外,还有有五百人的一支梅花卫军队,这下子,他们准备的红包就不够了,至少还要再准备五百只,不仅是红包,而且猪蹄也不够,苏家一向比较勤俭,不会铺张,他们也只准备四百只红烧猪蹄,一人两个,只够两百人吃。
红包不够可以再包,但猪蹄不够怎么办?这是必须的婚嫁风俗,这让苏逊有点为难,堂堂的国子监祭酒竟然被两只猪蹄给难住了。
其实也不怪他,苏逊说到底还是书生,头脑不够圆滑灵活,这种随机应变的俗事,他不擅长。
这时,苏翰林笑道:“父亲,现在准备猪蹄估计也来不及了,不如我们变通一下。”
“怎么个变通法?”苏逊回头问儿子。
“他们一共来六百人左右,如果改成一人一只,再配点别的酒菜,这也能说得过去,如果一人一只猪蹄,我们差得也不多,就差两百只,余庆巷的王郎中家听说也要嫁女,他们是定在明天出嫁,猪蹄肯定已经准备好,我们就去借两百只过来,今天晚上再还给他们,王郎中之弟是父亲的门生,他们肯定愿意,这样就解决了猪蹄不够,然后再按照齐州的风俗,再给他们每人一只烧鸡和一条烧鱼,这个外面容易买到,而且这比两只猪蹄又能拿得出手,迎亲人肯定更喜欢,父亲看如何?”
苏逊赞许地点了点头,这个办法不错,他这个三儿子从小身体不好,读书不如两个兄长,所以做不了官,但他在处理这些杂务上却很有天赋。
“好吧!这件事你去处理,现在就去,迎亲队伍马上到了。”
苏翰林答应一声,便匆匆去了,苏逊又问长子,“我们苏家去参加婚礼的名单订好了吗?”
苏家老家是齐州东莱郡,族人基本上都在那边,而这次成婚从定亲到最后迎娶只用二十天左右,比一般人家的一个月要短了十天,所以老家的族人也来不及赶来,苏逊便决定让京城附近的亲戚都赶来参加,加起来也有一百余人,这件事他是让长子苏翰昌来办,他也没有过问,眼看下午要举行婚礼了,他便要最后确认一下。
苏翰昌取出一份名单递给父亲,苏逊接过名单,不由愣了一下,名单上只有四十人左右,就只有他和弟弟苏逸两个府的人,其他亲戚一个都没有。
苏逊的弟弟苏逸是律学博士,也是京城有名的大儒,他的府邸就紧靠苏逊的府邸,他的子女比苏逊要多,有四个儿子,三个女儿,儿子女婿都是文人,两个府的人加起来,也就四十余人。
“其他人呢?你五叔和四叔他们,他们怎么不来?”
苏逊在京城附近还有两个族弟,血缘比较远,都是乡下的地主,两家的人口倒是挺多,平时也来往不多,只有逢年过节才来走一走。
苏翰昌平静地道:“父亲,今天的婚礼,我没有通知他们,我是让他们明天来参加回门酒宴。”
“为什么?”
苏逊的眉头皱成一团,这次婚宴虽然是在兰陵王府举行,但王府给了苏家两百人的名额,他大概算过,就算所有人都参加,也只有一百三十余人,名额足够了,可儿子为什么不让来他们参加。
苏翰昌的姓格和父亲的书生意气以及三弟翰林的精明能干又有所不同,他骨子里的官场气很重,虽然父亲对这门婚事有点不满意,耿耿于怀,但苏翰昌却没有,他非常满意。
因为这门婚事给他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他父亲刚刚答应这门婚事,他就被提升为礼部侍郎,一步走上了有实权的朝廷高官,太子在前几天已经和他谈过,他之所以被提拔,就是因为苏家和凉王系的联姻。
虽然苏菡是他女儿,可至始至终,他都没有把这次婚姻看作是单纯的女儿出嫁,他更看重这门婚姻背后的政治利益,不仅仅是对他个人,也是对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