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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 天理(1 / 2)

说不紧张是假的,在大唐没有人可以忽视冯盎的存在,想当初冯盎进长安,李二动用了近乎与皇帝的礼节就知道,他是一个何等强大的存在。

在岭南这片土地上他就是无冕之王。

想尽了办法不和冯盎正面冲突,才使用了火药这个魔鬼,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出去。可惜啊,千算万算,算漏了一点,冯家不要证据,只需要大概两个字就足够了,就算错了,冯家也会把它弄成对的。

自己的儿子大概是被云烨干掉的,或许是被云烨干掉的,也许是被云烨干掉的,那么,就一定是云烨干掉的,这就是冯家的道理,在岭南已经适用了很多年,冯智勇就是依照这个理由来找李安澜麻烦的,只不过临时觉得云烨更加的可疑,就改变了目标。

对于一个一箭就平定一次叛乱的传奇人物的威胁,云烨需要更多地筹码应对。

这个世界有资格当救世主的人只有李二,如果冯盎是一头傲啸山林的猛虎,李二则是九天上的飞龙,作为鬣狗的云烨,现在在需要找一个外援,对付一头发怒的老虎,找条龙来才是正确的办法……

事实证明,李二是一位最善解人意的老大,他的成功之处就是从不会让自己的小弟失望,在云烨强颜欢笑,度日如年的时候,风尘仆仆的无舌,来到邕州。

顾不上寒暄,茶水都没喝,无舌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查验军营的宝库,看到堆积如山的财宝,才松了一口气,恢复了往日阴测测的模样,查验过程中神不知鬼不觉的挑了两样揣怀里,笑着对云烨和洪城说:“这就好,这就好,咱家带来了陛下的旨意,一封是给云侯的,一封是给洪将军的,这是岭南,咱家就不宣读了,自己去看,咱家需要找个地方歇歇脚。”

没眼色的洪城居然想把一个太监安排在青楼里,这是脑子被驴踢了无数次的结果,云烨闭上眼睛不忍目睹,耳中已经传来洪城杀猪般的惨叫。无舌的大力鹰爪已经把洪城的全身关节招呼了个遍,都是皇帝家的忠心奴仆,洪城的没脑子是出了名的,这混蛋靠着赤胆忠心从十岁上开始混了三十年没被人整死,已经是李二宅心仁厚的结果了。

无舌来了,所有的烦恼就该李二来背,不要说冯家三个儿子被野兽咬死,就是所有的儿子都被野兽咬死了,冯盎该考虑的是要不要再生几个,而不是来找谁的麻烦。

一朝乌云散尽,带着无舌回了公主府,家奴就该住在主子家里,无舌很喜欢,大礼参拜了公主,各自叙述了离别后发生的趣事,主仆二人谈笑言欢。

免费的保镖来了,哪有放过的道理,给无舌安排的房子就在李安澜隔壁,无舌明白云烨为何会这样安排,看在自己将来还需要在书院养老的份上,也不在意,自觉地担负起李安澜母子的安全守卫。

回到房间,打开李二的旨意,满篇都是一个钱字,两百万贯是一个经过宰相,尚书反复核算过的数字,少于这个数字,云烨回去后会被当成军粮送到前线供战士们打牙祭。威胁过后就是夸奖,告诉云烨,满朝文武达成了共识,捐出岭南收益的六成,解朝廷的燃眉之急。让云烨火速押运财富回京,百官等着发俸禄。

最喜欢看见便宜行事这四个字,李二知道云烨需要很多的最低级武官的职位,所以让吏部给了五百张空白的告身,只是在岭南有效,同来的还有一位统领,四个偏将,带着百十位亲兵,他们才是岭南将来的主要掌控者,李二对于官员的控制,从来没有放松过,哪怕是在岭南这个烟瘴之地,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位成功帝王的一个主要原因。

以云烨在军方的人脉,居然没听说过这位四品的怀化中郎将,典型的关中人,国字脸,浓眉大眼,留着短须,手长脚长,骨节粗大,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一看就是一位勇冠三军之辈,李二的夹袋看样子是深不可测,“末将孙仁师见过云侯,岭南军务,还需要云侯多多指点。”四十几岁的人给不到二十岁的小伙子行礼,求指点,没有半分的局促,为人很大方。

“将军客气了,我正在为得罪了冯公犯愁,一想到冯公要找小弟麻烦,就坐立不安,没想到将军这就到了,小弟一下子轻松了了好多,外面的那些想当官的杀才,还是交给你来处理比较好,小弟正好睡个好觉。”

统兵权在第一时间交出去是大唐惯例,你可以把政务拖些时间,都是为了发财,处理一下手尾,大家都明白,拖个十天半个月大家哈哈一笑,谁都不会多说,可是兵权这东西烫手,新的将官都来了,你还把持着不放,你想干什么?。

“云侯客气了,末将来时,陛下就说,荒蛮之地有荒蛮之地的规则,关中的那些常例在岭南恐怕行不通,所以要末将多向云侯请益。”

“无非是恩威并进就是,前期我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只是冯盎认为我弄死了他的三个儿子,现在正快马加鞭的赶过来找我理论,此事不得不防。”

“末将听说他的三个儿子是被野兽弄死的,为何会算在云侯头上?胡乱猜测岂是冯公这样的豪杰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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