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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得理,当然不饶人(2 / 2)

“把合同还我,你要什么我都给!“高阳拽着云烨的袍子,终于出声哀求了。

“高阳,我说过,我得理不饶人!天下是皇家的,我只是一个属民,我的职责就是给家里赚到足够多的钱,让云家发展壮大,一代代传下去,保家卫国尽到我的职责就好,保卫边关,这是皇家的责任,陛下到时候派我去边关作战,我一定会舍生忘死,战死了都不会皱皱眉头,但是想要推翻合同,不可能。”

长孙强忍着笑意装出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李恪在旁边长吁短叹,似乎对于事件以后的发展很是烦恼。

“你要是不还我合同,我就吃了毒药去你家,吃了你家的东西以后再死,我就不信父皇会不追究你的罪责。”高阳涨红了脸,出声恫吓,好不好先不论,高阳总算是想出来一个办法。

“不错,不错,是个好办法,但是在你祸害我之前,我已经把合同卖给了另外一个人,比如卢公,我被祸害了,合同还是要执行,你死的没有意义,这是最蠢的法子,拿自己的命去拼,不一定能够达到好的效果,说不定就白死了,陛下,娘娘还有疼爱你的哥哥都会伤心,你的一个疏忽,让所有人都跟着受罪,无辜陷害我,这是不仁,让陛下,娘娘伤心,这是不孝,给国家造成麻烦,这是不忠,你出事以后,房遗爱那个蠢货一定会找我报仇,结果还不是我的对手被我弄死了,这是不义。““我只不过犯了一个小错,干嘛就成了不仁不义,不忠不孝的货色,我没有想到,没有想那么远,我只想把毛料快快的卖出去,这样做难道也错了?“李恪抱着坐在地上大哭的高阳对她说:“犯了错确实没什么了不起,我们都犯过错,只要再不犯就好,以后做事情要多动脑子,硬碰硬的做法,只会让你吃更大的亏,嘿嘿,咱们是皇家,天下最尊贵的人家,怎么可能输给云烨,即使他是世间最聪明的人也不行,你站起来,看哥哥怎么对付他,让他乖乖地更改合同,我们还一个铜子都不付给他。“高阳对李泰和李恪的智慧从来都是信服的,听都李恪说有办法,一轱辘就站了起来,擦干了眼泪,恶狠狠地盯着云烨看,似乎要从他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云烨非常嚣张的把手里的合同晃来晃去,高阳的眼神就随着合同转动,看她的样子很像扑上来抢夺,李恪把妹子拉到身后,从腰里拿出一把折扇,缓缓的摇晃两下说:“云兄说今日您是得理不饶人啊,那小弟就和您说说谁有理。““哈哈哈,小恪,你就算是说道大天上去,我也不会改变主意,这个亏你是吃定了,除非你能把纸上的字说的消失不见,现在长安的神佛满天飞,你可以祈求一下那一路神灵帮你,就是不知道神灵有没有空。““那倒不必,我大唐律法森严,有他们在,我何必去求那些木胎泥塑,书院的格言就是求人不如求己,你以为你的合同就没有丝毫的瑕疵么?这个合同是你夫人和高阳签订的,所以漏洞必然会有,如果是你签订的,我就会直接给你钱,买回合同,不费那个神,既然是你夫人签订的,那这里面就大有文章可做。“云烨笑了,示意李恪继续说。

“云兄我这两天一直在长安县查找多年来的判例,尤其是关于合同方面的判例,结果皇天不负有心人,还真的被我找到了一个,这就说给云兄听听。“云烨有点狐疑,长安县的判例那是可以借鉴的,只要前面有现成的判例,而两级司法官都没有推翻的话,以后遇到同样的案子,就会有同样宣判,绝对不会有意外。长孙听到李恪说的这么肯定,也放下茶碗,准备好好听听李恪如何辩解,最后推翻云烨手里的合同。

“崇宁坊有一个老婆婆,家里只有他和一个傻儿子相依为命,日子过得艰难,这个儿子虽然有些傻,但是按照大唐律,他依然是一家之主,有一天家里实在是没有米了,傻儿子无意中从家里翻出一块玉珏,决定把这块玉珏卖给一个商人,得些钱财,好买米回家充饥,渡过难关。

他遇到了一个黑了心的商人,一块战国时期传下来的玉珏,就卖了三百文钱,商人为了敲定脚跟,还专门和这个半傻子签订了自愿买卖的文书,等傻儿子回到家中,告诉母亲自己把玉珏卖了,得了三百文钱。

老婆婆大惊,这是祖传的东西,怎么可能卖掉,就算出卖,又怎能只卖三百文,最少价值百贯才对。可是玉珏已经被自己的傻儿子卖掉了,找商人想要赎回来,商人不肯,还拿出文书,找来保人对质,说明自己当时确实把话说得明明白白,不存在欺诈。

老婆婆无奈之下抱着最后的一线希望,告了官,官员也很为难,这个商人手里的文书是真的,也没有强迫那个傻子按手印,傻子也是一家之主,不管怎么判,商人都没有错,但是这么判案,律法上没问题,但是人情上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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