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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事先落实与投资方合作的细节流程机制,使得将后的合作可能脱离预案预备预控的可控轨道,自然而然将充满朴素迷离的不确定性风险。任何的合作,必须具备主观上客观需要和具体方式方法的细节保障。否则,没有主观合作的实际需要,根本就没有合作的前提条件;没有合作的切实可行的具体细节流程保障,无论多么美好的合作愿景,都可能品尝事与愿违的苦果。</p>
以法治期刊为基础的事业平台,本人一旦全盘接受,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合作,对自己个人而言,就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本人沿着思于易里求深思、通过事先的因果、程序、类比的來因去果排列推演,大幅提升了思维效率,对自身、对他人它物经验教训的借鉴、分解、重组,迈上了一个视通万物、互为样板借鉴、一通百通的新台阶。</p>
虽说“超前认识”、“神算”等背后带有不少质疑甚或反感,可从来都没人质疑本人知恩知报、勇于担当、正当正义、不损人利己、不搞阴谋诡计等层面的言行。也正因如此,不论熟悉或陌生,凡本人所到之处,经三言两语的短暂接触了解,便被奉为座上宾,才能实际成为自己的一大人生优势。</p>
由于对“有人就有矛盾”客观实际的高度重视,曾围绕化矛盾为共赢动力课题展开一究到底的不懈探索与实践,因而对如何进行共识共赢、共商共建形成自成一体、基本完善的配套经验。也即,团队建设与人才开发的、智慧及其科学技术的软实力建设理念。</p>
本次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独立的合作,从自己人生价值最大化的终极目标角度出发,本人败不起、输不起。设若法治期刊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合作,一旦以不欢而散的失败而告终,自己必然背负忘恩负义等一生一世难以洗刷的罪责。这也就意味着,本人的既定人生之旅的大败亏输。即或可以善后弥补,其周期预计将是若干个的十年、二十年。</p>
没有事先夯实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作的细节流程机制,未来的合作,实际上将具有诸多的不确定性。最起码,开初的合作进程,更可能在无机无序中超越双方能够实际把控的范畴。</p>
本人的最大优势,在于智慧及其科学技术的软实力建设。就算不能自办企业或承包企业(尚缺乏可靠团队的后盾支撑),但只要有大量的企业存在,就必然存在高效低耗的实际需要,就有广泛市场存在,就不缺自己的人生大舞台。</p>try{ggauto();} catch(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