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我真的都已经交代了。我出狱后,第一次出手被逮你们到了。”加藤原人连连叫屈,一直声称自己是出狱后的初犯。</p>
荻生隆被气的冷笑一声:“就你三进宫的老贼,还配用‘初犯’这个词。怎么着,你的罪行能每日刷新啊?”</p>
加藤原人脖子一歪,打算耍赖:“反正我就干了这一次,信不信由你,反正你们没证据。”</p>
荻生隆转头拍了下林田辉的肩膀说道:“林田,你跟这小子说说月初那案子。”</p>
林田辉点了头,走到加藤原人身前,忍不住发出一声嗤笑。</p>
加藤原人觉得莫名其妙,不知道眼前这个年轻的警察,为什么用一副色眯眯的眼光看自己。</p>
这诡异的眼神,给他看的心里直发毛。</p>
“那个……警官,你想干嘛?”</p>
“没事,咱们就说一下6月2日那天吧。你还记得那天,你都做过什么吗?”</p>
“6月2日?那也太久了,我记不得了。”</p>
“那我帮你回忆一下吧。那天早上,你来到歌舞伎町剧场街,偷了一个女高中生的钱包,当场被人发现。随后有两名警察,骑着自行车去追你,但被你跑掉了。”</p>
加藤原人咽了下口水,但依然不认。</p>
“你们没有证据。”</p>
“既然你这么执着于证据,我就找给你。”</p>
林田辉拿过卷宗,指着上面的监控截图说道:</p>
“这是案发时,监控拍下的记录,你不会连自己都不认识吧。”</p>
加藤原人继续抵赖:“这个人只是长得比较像我,不妨跟你说,我这个人长得就是大众脸,跟许多人都很像。”</p>
加藤原人坐过三次牢,对于警方的审讯流程十分熟悉。</p>
他的内心十分清楚,只要警方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自己有罪,那么就千万不能认。</p>
林田辉也知道碰上了硬茬。</p>
监控录像并没有拍到嫌犯完整的作案过程,确实不足以给对方定罪。</p>
一旁的荻生隆心生烦闷,随手点了根烟,一口气抽了半根。</p>
林田辉还算淡定,他继续翻阅了一遍卷宗。</p>
忽然,他从一堆杂乱无序的照片中,发现了一些线索。</p>
“加藤,我记得你应该还有一个孩子吧,男孩还是女孩啊?”</p>
听到林田辉谈论起自己的孩子,加藤原人有些生气:“我早就离婚了。另外,这关你什么事?”</p>
林田辉笑道:“我就是问问,你这么着急干什么?”他指着卷宗上的照片,喃喃说道,“我猜应该是个女孩。毕竟没人会买这种粉粉嫩嫩的凯蒂猫,送给男孩吧?”</p>
加藤原人脸色一变,然后又强装镇定:“大概吧。”</p>
荻生隆忽然走了过来,一把拿过卷宗。</p>
“不对啊,我记得他的孩子,是个八岁男孩啊。”</p>
他来回翻看卷宗里的两页纸,随后也明白了过来。</p>
“原来你把赃物,藏在那只凯蒂猫玩偶里!”</p>
在加藤原人房间中拍摄的照片里,那只衣柜上的玩具猫,显得格格不入。</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