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下午,江永文还是回到了学校,没办法,明天才是周一,江父得到人家班主任上班时间才能办理离校手续。《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
他清楚地知道,初中的校园生活,不多了,这天晚上也许是他在学校的最后一个晚上了。因此,一到教室,他就无比安静,一时盯着前面的何燕看,一时又思绪迷离,遐想万千。
一想到以后不能常常见着何燕,他的心又痛了不少,有点后悔,不过又清醒地知道,若是把时间都浪费在学校,也不见得是件好事;最少,以他的现状,与何燕有点差距。他是一个比较现实的人,少了少年的天真,他可不会真的认为一个农村穷小子真能给人家一个大美女什么幸福!
老天是何其大度,让他有了穿越的机会;老天又是何其地残忍,硬生生把他搞了回来,却没有像小说里写的那样给他一个好的出身,什么都要重头做起,可白手起家又岂是那么容易的事!
这也就罢了,关键的是老天竟然没有给他一两种异能什么的,人还没有变,也没见得比以前要聪明多少,就说学习吧,除了了解点后世的知识外,考试成绩还是高不了多少,数学一样差,英语也烂得要命。
唯一给江永文一点安慰的就是力气了,跟爷爷练拳的这两天,他发觉自己的力气比印象中的要大了许多,一拳下去,不说轰倒一头牛那么夸张,但是打倒一个人的能力还是有的。
坐在位子里,江永文开始为钱的事烦恼了,眼看世界杯就要来临,他还想分一杯羹呢,如果没有发家资金,一切都是空谈!怎样才能筹集到资金呢?
凭着后世的诸多创意写作,做个文化名人?说实话,江永文很想走这条路,因为在他这个国度里,文人有着莫名的地位;一个富豪,纵使你历经千辛万苦白手起家,可如果你只是做简单的物质经营,你也不过得到一个暴发户的名头而已;可若你是做文化生意的,那你就是一个儒商,顶着一个著名文人的名头,有时就是连政府机关都得卖你个面子,因为你是一个很有号召力的宣传媒介了!
这是一个莫大的诱惑,江永文将来无疑是要做大事的人,如果能顶上这么一号帽子,也许能在某些方面能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为了这些好处,他甘愿做上一个文化窃贼!
再说了,在前世,写作也是他的志向嘛——说到志向,江永文又感到好笑了,坐在他身边的万方同志,就有着比较有趣的志向:他对生物很感兴趣,确切地说,对药物学比较有研究志向。兴趣的来源说来有点可笑,当年他看《鹿鼎记》,看到韦爵爷数次用蒙汗药之类的东西把敌人放翻,从此对这类神奇的药物产生了莫大的兴趣,陷入了狂热之中。生物课时认真无比,看了不少这方面的书籍,很是专家的样子。
江永文想到了现实,如今大陆,计算机事业发展缓慢,个人计算机还没有普及,如此一来,单是写作,他就得用纸笔写就,那可都是不小的工程量呀,印象中的那些小说,等写好的时候,都不知道是什么猴年马月了!
“唉!”江永文叹了口气。
“蚊子,怎么了?”万方乍闻叹息,不由奇怪地问。
“没,没什么。”江永文掩饰说着。
万方见对方脸色沮丧,想问又不好问,岔开话题,连忙笑道:“好吧,我给你看个好东西!”说完从自己的抽屉里拿出一个四方型的随身听,拨弄一番,把耳塞递给江永文,得意不已,“我刚买不久的耳机,给你听听音乐,这可是张学有的歌哦!”
江永文疑惑地接过耳塞,塞到耳朵里,耳中传来了张学有那特有的磁性嗓音,唱着他那首经久不衰的《吻别》。
正当江永文陶醉在美妙的音乐时,万方扯下他的耳塞,得意地笑道:“怎么样,他可是一个音乐高手哦!”
音乐高手……江永文心神一震再震,如今才是94年,距离2008年有十四年的光景,这十四年间,出了多少音乐高手,又唱了多少动听的歌曲,那些经过时间考验的经典歌曲,就是过了十多年,也还在哄传呀!
记得……自己就是这么一个音乐爱好人嘛!虽然没有达到音乐人能创作的地步,但是,熟唱那些名曲的他,此时此境,不正俨然一个音乐高手么!
貌似……这个时代的hk娱乐,那可是赚大钱的时机呀,虽然说再过那么两三年hk电影就要没落了,可音乐还是具有颇大的市场,如果……他把后世才出现的歌曲“创作”出来,再寄给hk音乐制作公司,岂不是赚翻了?
这可比写小说要来得快呀,就是歌词要翻译成繁体字,一首歌也不过几百字而已,很有搞头的嘛!
江永文得意地笑了,高兴得差点要大喊起来,刚才的灰心立刻灰飞烟灭,重心拾起雄心壮志。
江永文把耳塞递回给万方,挤眉弄眼地道:“小万子,你知道吗,其实……我也是一个音乐高手!”
“啥?你说啥?”万方瞪大着眼珠子。
江永文叹道:“其实你不知道,我这个人最喜欢音乐了,从小学起就开始练音乐……哦,说错了,是练着创作音乐,至于唱功嘛,一般而已。这些年,我可是写了不少歌曲哦!”
“真的假的?”万方一直以为很了解这个同桌了,长久以来,都没见着江大作曲家展现过音乐才华,本以为他在吹牛,可对方说得很严肃认真,不由得疑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