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用油炒一下,然后放入麻辣果,适量的盐,水直接炖。”
“吃的话,一般来说,我们都是找从它的虾脚开始的。”
“前面最大的两个虾脚,叫做大夹子,后面的叫做小夹子。”
“我们吃的时候,可以先把那些夹子通通掰下来,然后用我们手中的石刀,把夹子的外壳切开,吃里面的肉。”
说到这里。
刘海停顿下来,拿起腰间的石匕,开始削虾的夹子。
跟头比较坚硬不同。
大龙虾的夹子,除了前面那两个比较硬之外,其余的也算不上太硬。
在石刀面前,很快就被削开,取出了里面的肉。
大龙虾夹子的人。
因为没有缝隙的原因,是雪白色,没有任何外来的味道。
不过。
这并不代表夹子的肉不好吃。
相反。
因为没有别的调料。
夹子的肉,反而还能吃出虾肉的鲜。
吃到嘴以后,不止刘海满意。
日部落族人也满意。
不用刘海多说,他们便纷纷学着刘海的样子,愉快的食用起大龙虾的夹子。
很快。
夹子吃完。
刘海拍了拍手,吸引了所有族人的注意力以后,开始了吃龙虾的第二部讲解。
……
……
……
“虾夹子吃完,接下来就是虾肉了。”
“这些漏在外面的白色的肉,就是虾肉。”
“而那些黄色的,则是虾膏。”
“什么是虾膏那?那就是虾的孩子。”
“这一部分,是虾最好吃的一部分。”
“我们吃完夹子以后,便可以先吃虾膏,然后吃虾肉。”
“当我们把外面的虾肉吃完,接下来我们就可以吃虾尾了。”
“因为这虾尾太大,这一次我们需要借助工具。”
“比如,我们可以用我们手中的长矛挖着吃。”
一边讲解,刘海一边抽出身后的石矛开始挖虾肉。
本来,龙虾最后步骤并不是这样吃的。
但是,他手中的龙虾太大了。
如果按照吃小龙虾那样教,根本没办法吃。
没办法。
他只好简化了。
不然的话,根本行不通。
“挖着吃,这个好玩!”
“这大龙虾,每个部位吃法还不同,跟那螃蟹都有的一拼!”
“美味,一点也不比螃蟹差,巫太厉害了,总是能够给我们带来各种美味的食物,怪不得象鼻子那么长!”
“巫就是巫,我好崇拜他!”
听着刘海的讲解,把龙虾肉吃饭嘴以后,一时间日部落族人又是一番崇拜。
放在二十一世纪。
很快人都会觉得是马屁。
但是,放在原始社会,这些都是真情实意,做不了任何假的。
对此。
刘海那可是极为满意了。
因为现在的他,可是早就把日部落当做家了。
家人的夸奖。
他怎么可能不骄傲。
至于原本还想回二十一世纪的念头。
现在早就不知道被他丢在脑海那个角落了。
回家。
不可能回家的。
原始部落都是人才。
说话又好听,他超爱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