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胡同的混混们如鸟兽散。
陈庆之拎着雪茄男,走进了胜和安保的办公处。
就是三间打通的毛坯房,连装修都没搞定,墙角积满潮气,墙皮都脱落了。
正面一张桌子,两台二手电脑,就算是办公室了。
真是简陋到了极点。
扔下雪茄男,陈庆之看着受伤的老队长。
老队长现在却是咧开嘴笑:“兄弟,你这次赶过来,是答应加入胜和了?”
陈庆之无语:“您老还是赶紧去医院吧。”
队长捂着伤口强行坐起:“这点伤算什么,跟我在北疆反恐时受过的伤相比,简直就像挠痒痒。”
陈庆之肃然起敬:“老队长你以前当过兵?”
“反恐部队的,后来老连长牺牲,我就主动退伍了。”老队长脸色黯然:“跟着我的这些兄弟,都是牺牲的同袍子弟,我当他们是亲人。”
陈庆之愈发敬佩,伸出手:“我姓陈,风月的朋友。”
老队长咧着嘴,却是扯到伤口了:“我姓胡,古月胡。”
“胡大哥,你的伤我看看。”
陈庆之重新检查了一下,还好,虽然伤口很深,但没有伤筋动骨。
“找最近的医院……”他正跟王风月说着,那胡队长急忙摆手:“不去医院,真的不用。”
陈庆之明白了:“不用担心医药费的事。”
胡队长尴尬:“不瞒兄弟你说,我们连房租都交不起了。”
王风月轻轻拉了拉陈庆之,走到一边便低声道:“老队长很倔,我本来要资助一下,他打死也不要。”
“毕竟是军人,肯定有这份傲骨。”陈庆之点点头,拿出手机发送一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