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Lily,他们都叫我Lily,我也这样自称自己。从我的十九岁生日过后,我的生活就充满了肮脏,我犹如下水道蛆虫一般生活着,不停在这污水中蠕动着。”
“十九岁的生日,让我的人生从此改变。爱慕偶像的我来到了李胜利开的夜店,想要近距离接触我心目中的神,可我心目中的神却是一个恶魔,用下作手段将我灌醉,拍照片、视频;甚至将我标上号送上货架,我之前最骄傲的魅力外貌,成为了我最大的折磨……我真想将自己的脸给划坏,可却一直鼓不起勇气,我大好的青春年华,我还舍不得……”
“我的勇气来得迟了很多,甚至因为我的胆小,我还害了其他人,明明她是想要救我的。允儿欧尼真是对不起,为了我这个烂到骨子里的废人,竟然令您身处险境。我没法做到别的事情,唯一能做的就是到地狱去为您祈祷,希望上天能够庇佑好人,不要再让好人遭受折磨。”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我不知道李胜利到底用这样的下作手段欺骗了多少女人,让多少女人失身,成为他们把玩的玩具,交易的货物……也不知道他到底还在用他光鲜的身份和外表诱惑多少人。我只能尽我所能,将这个人的面目公之于众。”
……
“罪人无可救药,让我一个人离开最好。”
李采星的自白书被警察发现,她称得上幸运,也可以说是不行,在被警察发现之后迅速将她送往医院抢救,她最后被抢救回来了。
于李采星个人而言,幸运的是她没死,不幸的也是她没死,她本身已经失去了生的希望,一心求死,了却自己的生命,想要以生命的终结来洗刷自己的肮脏印迹。
而现在她被救活了,如何面对爱她的家人朋友,也是一个大问题,也可以这样说,她可能没有朋友了。
在林允儿、林允儿、警察和夜店这几个名字搭在了一起,瞬间将媒体吸引了过来,他们就像是闻见血腥味的鲨鱼一般朝林允儿所在的医院冲了过来,陈十元还陪在一旁。
不过,陈十元也没有轻易接受采访,要等到林允儿苏醒过来之后,两人一起接受采访才更容易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说清楚,毕竟陈十元也并不清楚林允儿所经历的细节。
无法对林允儿和陈十元进行采访,李胜利等人也被警察控制了起来无法接受外界的访问,媒体们便将目光移向了参与本次事件的警察们。
作为本次的参与者,警察大概了解了一些情况,他们也有责任要让外界知道他们正在做些什么、他们经历了什么,因此关于李采星自白书里边的一些细节便被披露了出去,并且也提到了李胜利以及他的另外三位“狐朋狗友”,并且告诉媒体他们将继续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