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袁国刚第一次下基层跟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交流,物管员谈到的有些问题,看上去就是一些生活琐事,好像没有什么大不了。仔细想来,物业管理不就是跟业主的日常生活打交道吗?如果对这些不起眼的问题不加以重视,早晚会给物业管理带来大麻烦。
“对于这些问题,你们想没想办法解决?”袁国刚道。
“说实话,物业管理我们都是新手,事关业主素质的问题,物业管理条例又没有什么明确规定,我们确实不知道该如何管理,写个劝诫告示张贴在小区大门和每个单元门口,对于那些素质低下的业主,我看也是无济于事。”老侯觉得无可奈何。
“不是有业主委员会吗?要不你们与业主委员会联系,让他们出面劝导。”袁国刚建议道。
“你可别提业主委员会了。”老侯连连摆手,一脸的苦逼相。
袁国刚不解其意,“他们出面不就省了你们的事吗?而且他们本身就是业主,交涉起来应该更容易沟通。”
“要是他们出面代表其他业主说话,理应比我们更管用。问题是不涉及他们的利益,或者没有他们的好处,这些所谓的业主代表,根本不可能出面。”
“怎么会这样?业主委员会应该代表大多数业主的利益呀!”袁国刚觉得不可理解。
“道理没错,但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不是业主们公开选举的,他们根本没有为其他业主代言的意识。”
“这不对呀,选举业主代表应该让小区所有业主参与投票,选出的业主代表有为其他业主服务的义务。”袁国刚道。
“还是我来告诉你实情吧。”老侯讲起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来龙去脉。
这个小区的楼盘当初对社会公开销售,小区居民从事各行各业的都有,绝大多数来自本市城乡,还有一部分炒房者,当然最后也都将房子转手倒卖出去了,所以,业主之间互不熟悉。
物业公司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办公室却不知道该推荐谁做代表,后来选了十几个人,在征求其他业主的意见时,工作开展不下去,因为大家根本不了解推荐的人选。就在物业办公室一筹莫展之际,有人自告奋勇,要求出面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办公室当然求之不得。
位于小区东北角的三号楼,住的全是团购住户,整栋楼的业主几乎来自于一个单位,他们之间自然相互熟悉。
三号楼的业主推荐了十五名代表,声称每名代表都获得了至少五名业主的支持,并煞有架势地附上了支持者名单。经物业办公室查证,那些所谓的支持者,绝大多数都是子虚乌有,没有几个是本小区的真正业主。不管怎么说,这份名单至少获得了三号楼大多数业主的认可,这比以前物业办公室提出的任何代表人选的认可集中度都高,对此,物业公司只能接受。
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是物业公司自酿的一杯苦酒。先不说这些人在小区管理方面无利不起早,既不代表其他业主的利益,也不配合物业公司开展工作,单就一个物业费的收缴,便令物业公司对他们束手无策。
第一年的情况还好,因为头一年的物业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就得缴纳,物业办公室用这一招,卡住了所有业主交齐了物业费。
从第二年开始,物业办公室失去了对业主的控制手段,物业费的缴纳全凭业主自觉。现实社会,任何事情如果仅凭个人的自觉性去办,总会冒出一些不自觉的人,特别像缴纳物业费这种需要从自己口袋往外掏钱的事,不自觉的人还绝非个别。
按常理,物业公司为住户提供了服务,业主在小区安保、卫生、垃圾清运、绿化、照明、环境秩序等等方面,对物业管理挑不出什么毛病的话,业主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就是理所应当的事。本质上这就是业主花钱买服务,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是一对买卖关系,一方付出了劳动和精力,另一方就得付出等价的金钱,否则,这对关系将不复存在,小区也就没有物业管理了,这个道理大多数业主都懂。
从第一批业主入住至今,已是第三个年头,除了头一年,还有三成多的业主从第二年开始就没有缴纳过物业费,三号楼的业主属于第一批入住户,从第二年起,整栋楼没有一家缴纳过物业费。
“你们跟没跟那些业主们交流过,他们为啥拒缴物业费?”袁国刚插话问道。
“我们打听过,在所有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中,有三分之一觉得物业费定价偏高。”老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