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场一片哗然声中,我感觉到沈钦君突然放开了我的手。他急转了语音,然后故作若无其事地顿了一下,继续念:“与姚……姚夕结为夫妻,此后,无论贫穷富贵疾病健康,无论灾难福祸……”
我宁愿他是故意的,哪怕是报复哪怕是羞辱,也比让我发自内心地承认——他这辈子都只会在心里装一个姚瑶来得好。
记得刚上大学那年,我被姐姐带着看《老友记》,曾因罗斯在婚礼上误喊瑞秋的名字,在捧腹大笑之余又感动不已。
可惜我没有剧中正牌新娘艾美利的勇气,当场就能从卫生间翻窗逃婚,摆出一副渣男老娘踹了你的风范儿。
因为在与沈钦君的这场对弈中,我先爱,所以我先输。
就算他不记得我的名字是姚夕,我也只能受宠若惊地接过他手里的戒指说‘我愿意’。
人在心情极度郁闷的状态下是非常容易醉的,我捧着红酒杯,脚步开始漂浮。
无所谓。
泼狗血,喊错名,我的婚礼敢不敢再绝望一点?呵呵,谁他妈的还在乎再多一条撒酒疯!
当我轻狂地笑着,对不知道是沈钦君的表姨母还是表舅母,豪放地承诺说‘我们一定早生贵子’之时,沈钦君突然过来捉住我的手腕:“你醉了,先回去。”
“还有一桌呢,都是长辈。”我眯着眼睛看他,笑容已经有点抽搐了。
“回去。”沈钦君冷冷地吐出两个字。
那些土狼一般的亲戚们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各种阴阳怪气混合着酒气在我耳边嗡鸣,翻来覆去也不过就这么几句: